打造服务“三农三牧”金招牌
全盟工商系统立足服务“三农三牧”,坚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仅2009年在红盾护农行动中共检查农资经营户4701户次,查处假劣农资案件119件,同比增长122%。案值1400余万元,查封无照经营化肥120吨、种子9000余公斤,取缔无照经营30户,受理投诉举报39件,为农牧民挽回经济损失18.3万元,发放消费警示及农资真假鉴别宣传材料26000份。这一组数字,体现了兴安工商时刻把新农村建设放在心上,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服务“三农三牧”取得的成效。
前移监管关口 严查坑农行为
全盟工商系统以规范农资市场主体资格为基础,将监管职能由侧重登记注册向实施信用分类监管转变,从市场执法检查向监管关口前移延伸,积极探索农资商品市场备案制,严防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农村市场。
2009年,在推行规范“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种子留样备查”等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重要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制度》。要求所有种子、化肥、农药经营者必须在商品销售前,持证明向所在地工商所办理备案登记,实现监管关口前移。
同时,全盟工商系统积极开展助农惠农行动,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严厉查处农资大要案件,认真落实农资市场监管责任,有效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为将农资商品的质量监管由以外在标识和市场准入资格审核为主向以内在质量定向监测方向延伸,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种子管理部门联合设立了“兴安盟红盾护农协作检测室”,全年共检测化肥98个批次,实现了农资商品质量监管由形式审查向内在质量检测的升级。推行“零售商贴标销售制度”,确保“农资商品质量责任先行赔付”落到实处。乌市工商局还在乌地区推行农资“一票通”(农资商品统一销售清单)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将减轻经营者负担,避免农资台帐漏记、错记现象的发生。
推进制度建设 提高监管效能
去年,工商系统全面推行了购销台帐、市场巡查、信用分类监管、质量追溯、市场预警、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等制度,充分发挥农资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自我管理作用,不断完善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以经济户口为依托,结合消费者申诉举报、公众评价等信息对农资经营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目前已确定农资放心店5户。实行种子、化肥留样备查制度,对129个品种的种子、34个品种的化肥实施了抽样备案保存,强化质量追溯制度。在全盟聘请社会监管员1200多人,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积极主动与农业、供销等部门沟通联系,协作配合,建立联运协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2009年10月,盟工商局出台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以此为重点,切实提高防范农资市场突发事件的能力,实现事后查处向行政指导、预警防范和长效机制转变,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健全和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创新监管体制,强化日常监管,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加强消费维权 及时处理投诉
盟工商局认真完善农资商品质量追溯制度,努力实现农资市场可追溯监管;大力加强“一会两站”建设,扩大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在农村的覆盖面,尽量把农资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科右前旗乌兰浩特工商所协调利用村委办公室设立了29个投诉站,公布投诉电话,制作投诉卡,做到了“有诉必接、有报必查、有假必打”。目前,兴安盟工商局在农村设立12315联络站147个,12315消费维权投诉站147个,维权网络覆盖率达到了90%,基本形成了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的四级执法体系和维权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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