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法院实施“阳光审判”工程
本报讯(袁子德)近日,突泉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实施了“阳光审判”工程,使公开审判更广泛地置身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收到良好的效果。
对受理的一些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矛盾激化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案件、可能引起当事人缠诉上访案件等,选派法院领导或庭长和业务骨干主审,院党组成员和审判委员参加旁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旁听,并对个别案件邀请一些行业部门的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及社会群众参加旁听,使公开审判更广泛地置身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通过实施“阳光审判”工程,当事人的误解少了,对审判的公信度提高了,同时更好地发挥了审判委员会的决策作用,杜绝了形式主义的案件讨论,为案件质量把住最后关口,取得了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对受理的一些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矛盾激化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案件、可能引起当事人缠诉上访案件等,选派法院领导或庭长和业务骨干主审,院党组成员和审判委员参加旁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旁听,并对个别案件邀请一些行业部门的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及社会群众参加旁听,使公开审判更广泛地置身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通过实施“阳光审判”工程,当事人的误解少了,对审判的公信度提高了,同时更好地发挥了审判委员会的决策作用,杜绝了形式主义的案件讨论,为案件质量把住最后关口,取得了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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