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旗调解一起农民工工伤赔偿案
2009年11月18日,扎赉特旗图牧吉劳动教养管理所王爱民的妻子赵焕荣带着131103.82元工伤赔偿金回到家中。至此,王爱民与扎赉特旗图牧吉劳教所工伤纠纷一案历时两年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7年6月19日,王爱民受单位指派在四轮车上摆放没有成活的松树时,不慎从四轮车上摔下负伤,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左侧硬膜外血肿,脑干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颅骨缺损,枕大孔疝”。2008年7月31日,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中认定王爱民为因工负伤。2008年12月2日,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王爱民同志伤残等级为壹级,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护理等级为完全护理依赖。
2009年11月13日,王爱民的家属到扎赉特旗劳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要求图牧吉劳教所给王爱民支付工伤赔偿金。
接到此案后,扎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2009年11月18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场办公,办案人员本着先调解后仲裁的办案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最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在图木吉劳教所已为王爱民花费5万元治疗费的基础上,劳教所再一次性地支付伤残补助、生活护理、住院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赔偿金、器具费和补发工资及药费等费用131103.82 元。 ·白艳 西日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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