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费吹灰之力得到千元赔偿
两年前买的暖气今冬出现漏水
本报讯(通讯员 包晓辉)乌市消费者宋先生于2007年9月16日在乌市都林辖区某经销处购买了3组云梯式暖气,价值1020元。可是前不久,经过两冬考验的暖气漏水了,宋先生找出购物时商家出具的信誉卡,上面标明保质期3年。但宋先生怕暖气使用的时间长了,直接找商家赔偿会闹纠纷,于是在12月14日来到乌市工商局都林工商所请求帮助。
工商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笑着告诉宋先生:“赔偿肯定没问题。”通过电话沟通后,不一会商家就来了,当场赔偿宋先生1000元。宋先生连声向执法人员致谢,夸赞工商所监管工作到位,商户讲诚信,以后消费一定还到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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