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法院开展司法作风自查
本报讯(靳宏伟)为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杜绝不文明行为,保证不因作风问题引发信访案件。近日,乌市法院各庭室内部开展了司法作风自查活动。
司法自查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自我检查审判质量,深入查找司法细节不细的问题。检查庭审笔录记载是否过于简单、庭审笔录修改是否经当事人确认、送达回证填写是否齐全;有无庭审笔录、庭审时间记录有错等,有无对待当事人的态度生硬粗暴、表现不耐烦;有无判后答疑开展得不好,在调解时没有把握好分寸,庭审中语言偏激、不得体、表现不中立,当事人对法官的公正心、敬业心产生合理怀疑;有无不依法定程序办理案件,出现程序瑕疵,有无对法律文书校对不认真等问题。二是自我检查思想,深入查找司法作风的思想问题。检查有无特权思想,借故推、卡、压当事人,影响法院形象的问题;有无工作方法简单,就案办案,不注重调解,不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问题。三是自我检查工作学习的问题。检查有无工作上不愿苦干实干,做表面文章的现象;有无重业务轻学习,法律理论水平和工作理念滞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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