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有了义务监督员
本报讯(记者 孙萍)为了更好地提高公交行业的服务质量,提升公交行业的形象,11月27日,乌市龙圣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聘请了十名社会义务监督员。这十名社会义务监督员今后将对乌市龙圣公交公司所有车辆的服务质量、运营秩序、行车安全、车辆清洁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乌市公交管理办公室主任许贵庆表示,城市公交是城市的基础建设,完善和提高公交行业的服务水平是首要任务。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能更好、更及时地反馈公交工作当中出现的问题,从而能及时地解决问题。
社会义务监督员胡长庸是乌市经委离休的老干部,他说:“作为一名老党员,不但有义务,还要负责任做好这项监督工作,使红城的公交事业发展壮大。”
当日,这十名社会义务监督员就正式上岗了。他们乘坐了环1路和环2路公共汽车,带着监督的责任感受司乘人员的服务态度,观察车厢的设施配备和车厢的整洁。社会义务监督员尚淑芬是乌市妇联离休的干部,她坐在环2路公交车上深有感触地说:“公交车给红城市民的出行带来很大方便,希望公交公司能再接再厉,使公交事业提升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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