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旗工商局查处一起销售假冒羊肉案
本报讯(白雪峰 李建成)科右前旗工商局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大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力度,及时将投诉案件转化为执法案件,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11月11日,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起在羊肉中掺杂猪肉的侵权案件。
一位消费者在某肉食店购买了1.71公斤羊肉卷,回家发现里面掺有猪肉,投诉到消费者协会。执法人员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调查。经查,当事人所经营的羊肉是从乌市购进的,每天进羊肉卷5公斤,进价13.5元,销价14元。经营的羊肉、猪肉通常是分开经营的,消费者在店里购买羊肉时,发现羊肉里掺有猪肉,经营者当时并不知道。当事人进肉食时价格相对低些,有时也存在一些怀疑,不过也没有太在意就销售了。经过消协调解,经营者退还了消费者的全部肉款。
调解结束后,执法人员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一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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