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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盟依法吊销一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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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陆明 丛静)近日,盟、乌兰浩特市卫生行政部门经过近2个月的调查取证,分别对乌市夏永臣骨伤医院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并依法吊销夏永臣骨伤医院执业许可证。这是我盟开展规范整顿医药市场秩序专项工作以来所取缔的第一家私立医院。
          我盟开展规范整顿医药市场秩序专项工作以来,有关部门陆续接到4名群众来信来电及来访,反映乌兰浩特市夏永臣骨伤医院存在医疗质量及医德医风等问题。盟规范整顿医药市场秩序办公室将此案转交乌兰浩特市进行深入调查处理。
    针对举报问题,乌市规范整顿医药市场秩序办公室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医政、法监、疾控、临床、药监等方面专业人员对此案展开专项检查及调查工作,盟互查工作组在互查阶段也介入工作。
          检查发现,夏永臣骨伤医院存在严重问题:一是标示牌匾为“夏永臣骨科医院”,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备案的“夏永臣骨伤医院”名称不符。二是医疗管理混乱、医疗质量低劣、医疗安全存在隐患。检查发现该院工业用钳子、电工刀等与手术器械混放混用;没有规范、有效的医疗文书,未见到处方、申请单,没有一份完整病历;2008年11月3日对该院进行检查中,现场有6名住院病人,无在岗护理人员,护理工作无序进行,无任何护理操作记录。三是医疗废物没交集中处置单位处理,使用的医疗器械没有达到灭菌要求,卫生环境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四是药品管理存在问题,发现有过期药品。五是存在严重的院内感染隐患。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盟、乌兰浩特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夏永臣骨伤医院分别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并吊销该医院执业许可证。

    作者:陆明 丛静 来源:兴安日报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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