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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一起,的哥载客不给发票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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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董立平)今后,如果您再乘坐出租车时,司机拒绝提供发票(手撕发票或机打小票)的话,您可以拨打8207110或者8208110两部举报电话。并且,自10月1日起,因此被举报的司机将会被处以最高2000元钱罚款。这是记者于9月17日从乌市地税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目前红城内一些出租车司机总是借故拒绝给乘客提供发票。红城市民陈女士就为此事而苦恼不堪。因工作性质,陈女士总是乘坐出租车,然后凭借发票向公司报销。可是,有些出租车司机却总是借故不给发票。陈女士说:“每次坐出租车的时候,我总是先问问有没有发票,他们都说有。可是,当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有些司机却说机打小票机器坏了或者手撕发票没有了。”
            针对这一现象,乌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如果乘客遇到司机拒绝提供发票的情况,可以拨打举报电话。最好在乘车时就举报,以防出现赖账现象。目前是告知阶段,被举报的司机不会被处罚,相关工作人员只会给予调解。但是,从10月1日开始就会对被举报的出租车司机进行处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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