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边疆 安心边疆 保卫边疆 建设边疆
策划:兴安日报采编二部 兴安军分区政治部 执行:孙奎远 张 伟 刘学军
这是一支守护着约6万平方公里国土的“钢铁长城”;
这是一支捍卫着244.686公里边防线的“和平使者”;
这是一支为民族独立和尊严、为国家繁荣和富强、为社会发展和进步建立了不朽功勋的重要力量;
这是一支热爱边疆、安心边疆、保卫边疆、建设边疆的忠诚卫士。
他们以自己特有的战斗精神和强大战斗力,守卫着北疆的安全和稳定,呵护着160多万人民的安宁与幸福。
他们以自己的真诚、无私、负责和奉献,促进着兴安盟这方热土的和平与发展。
他们被当地百姓亲切地誉为“北疆守护神”。
他们,就是内蒙古兴安军分区。
自1981年复建以来,分区党委班子、各级各类人员虽然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对兴安盟这片红色的热土却始终充满着无限的深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不曾动摇。今天,当回首走过的历程,一幕幕画面依然浮现在眼帘。
30年来,在北京、内蒙古两级军区党委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官兵的共同努力下,分区部队坚持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不动摇,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确保分区部队建设的正确方向,各项建设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分区在1989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命名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992、1994、1996、1999年分别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内蒙古军区命名为“双拥工作模范单位”;1994、1997年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命名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在1998年抗洪抢险战斗中因成绩突出受到了北京军区嘉奖。
特别是近年来,军分区党委按照立足实际搞建设,着眼长远谋发展,坚持科学抓落实的工作思路,以边防执勤训练为中心的各项建设不断进步和发展,军分区党委连续9年被北京、内蒙古两级军区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党委”和“党委理财先进单位”,2003年被北京军区评为“双勤双正先进单位”,三次被北京军区评为“基层预防犯罪工作先进单位”。所属边防某部被内蒙古军区表彰为2001—2005年度基层建设先进单位。科右前旗、科右中旗人武部先后被国防部表彰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乌兰浩特市人武部被国家民委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被全国绿化委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涌现出了受四总部表彰的扎赉特旗努文木仁乡女子民兵排,以及被共青团中央、总政治部、全国少工委命名的“全国模范少年军校”科右前旗察尔森中学等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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