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督察组督察乌市民族政策落实情况
本报讯(记者 孙崇正)9月8日,自治区民委副巡视员吴长林一行来到乌市,检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督察组听取了市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长丰国际大酒店、火车站、百货大楼等地的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就业、生活情况。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乌市各个单位、部门的自查中尚未发现对少数民族“拒载、拒乘、拒住、拒卖”现象,也未发现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问题。乌市认真贯彻落实了“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高中阶段制定了比同类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低的政策。人劳部门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就业及用工待遇的平等权利,采取了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和加大少数民族群众用工待遇等举措改善少数民族就业压力。
听取汇报后,督察组对乌市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工作表示肯定,希望乌市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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