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巧调解 握手是乡亲
“法我是懂了,但不管是村小组还是原告,只要还我的土地,我就还原告的土地”!突泉法院六户法庭在调解一起土地纠纷中,陷入了这样的僵局。
原告王某系六户某村民小组长,与被告张某本是同一小组村民。2009年,由王某组织的全组土地电管改造占用了张某的土地0.36亩。今年,张某要求补回土地,并强行将原告王某的0.7亩承包地侵占耕种。
六户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了解案情并做了先期调解工作。审理中又对被告宣讲法律,指出原告当时的行为属代表村小组的行为,并非个人行为,被告强占原告土地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法官避开机械办案,提出了新颖的调解方案:一是要求被告当天返还原告的土地,二是原告将土地再承包给被告,被告给付一定的承包费。两位当事人都觉得公平合理,一场难断的官司就这样调解成功,双方当场握手言和。(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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