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小鱼惹出重伤害 鲁莽!
3月8日,科右前旗村民王某某到前旗索伦牧场王某的牧点打工放羊。4月22日中午,王某某放羊时发现,索伦林场管护员李某、包某二人在牧点南的小河里刨冰抓青蛙,王某某凑到跟前一看,河里还有小鱼。于是,第二天中午,王某某也在小河里刨冰,下了渔网。
4月24日下午,王某某来到自己下渔网的地方,发现索伦林场管护员李某在收自己网里的鱼,王某某气不过就上前理论,俩人因此发生了口角。随后,王某某顺手捡起一根木棒,朝李某的头部打去,致李某当场倒地,王某某扔下木棒扬长而去。
7月初,前旗检察院以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王某某批准逮捕。
笔记分析:
今年31岁的王某某就为几条小鱼惹来了一时气愤,就不管不顾地抡起了木棒。一时的痛快换来的却是法律的制裁。
笔记心情:
本案告诫那些爱冲动好动手的人,做事要考虑后果,不要因小失大,最终给自己以及他人的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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