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返还定金 赔钱五百
收了定金却缺货
本报讯(记者桉赫阳 通讯员杨淑兰)近日,市民于先生在乌市某太阳能专卖店预购了一款太阳能,交了1000元的定金。商家承诺一周后到货,但等了近两个月也没有到货。于是于先生将此事投诉到了乌市消费者协会。
市民于先生购买了一个新房准备结婚,小两口商量好安装一台太阳能热水器,于是在乌市某太阳能专卖店预购一款分体安装的太阳能,并交了1000元的定金。商家也承诺一周内肯定进货,并告之于先生铺装下水管,把前期工作做好,待热水器到了直接安装就能用了。于是于先生按照分体安装的程序铺了下水管,等待商家热水器到货就安装。但是于先生等了两个月,预购的分体热水器也没有到货。于先生已经安装好了分体太阳能热水器的下水管,无法安装其他型号的了,于是就找商家理论。商家只表示退回于先生的1000元定金。
于先生认为自己已经按照分体热水器设计,并下好了水管已经无法更改,商家应该给予赔偿。无奈之下,于先生来到乌市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经过乌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同意返还定金,并赔偿于先生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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