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校园 关爱少年
本报记者 振兴
一位没有报酬的法制副校长,一位没有职称的老师,一位人民法官,一心扑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平凡的人、不平凡的业绩。
韩树坤,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韩树坤有众多的头衔,如:优秀共产党员、执法为民先进个人、民商事“品牌法官”、优秀校外辅导员、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政法系客座教授等等,但他更喜欢以义务普法员的名义自居,他说:“我是一名普通的法官,一名法律的忠实捍卫者和社会义务普法员!”
无私奉献 他是一名义务普法宣传员
韩树坤曾经是一名人民教师,1995年经公开招考到法院工作。因为曾是一名老师,韩树坤对未成年人有着深厚的感情和特殊的关爱。从到法院工作起,他就不间断地到乌市各中小学举办法制讲座,十五年来从未间断过。
在韩树坤的办公室,记者见到了几摞厚厚的资料,随手翻看,才发现这是韩树坤在十几年时间里自己编写的普法讲座的讲义。其内容之详细、语言之生动、选择案例之贴切令人惊叹。
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韩树坤非常认真。每一次讲座前,他都会根据中小学生不同的心理特点,精心选择一些案例,并联系自己审判工作的实际,结合当地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案件,精心编写讲义,对未成年人走上犯罪过程进行分析,讲解法律知识,受到老师和学生的欢迎。经过十几年的积累,这些讲义占据了韩树坤文件柜的最大的空间。
在工作中总结,在总结中尝试,在尝试中提高。韩树坤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创造性地推出模拟法庭的法制教育新模式,提高了法制教育的趣味性、实效性。
“下面进行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近日,在韩树坤的指导下,乌兰浩特市第七中学在校园内举行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案例选择了在食堂打饭时强行插队引起的纠纷,在学生中选人担任原告、被告、法官、书记员等角色,按照准备好的案件审判程序进行现场审判,让学生感知法庭,寓教于学,提高学生对学法、知法、用法的兴趣,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同时,作为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的他定期为政法系的学生讲课外,还选择适合大专学生的案件,到学校开庭,使学生受到教育。
韩树坤对青少年的普法工作并不只限于校园。他还是“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志愿者,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韩树坤记得“12355”青少年服务台开通的第一天,他就为滨河社区放假的学生讲了一堂《远离网吧,放飞梦想,度过充实愉快的暑假》的法制讲座,讲解了网瘾的危害性并结合由网吧引发的案例,渗透法律知识,深受孩子们欢迎。
“要干好这项费力无报酬的工作,就得花时间,舍得情感投入,授课内容要结合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找准切入点。”谈起青少年法制教育话题,韩树坤深有感触。他笑呵呵地说:“甘当志愿者,乐此不疲!”
奉献爱心 他是挽救失足青少年的使者
拯救“问题”少年,义不容辞。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时,韩树坤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一般都判处缓刑,给他们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在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中,至今无一人重新犯罪。
去年6月份,韩树坤审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小阳(化名)是未成年人。因父母平时忙于生意,自己上网无钱,一时冲动伙同他人抢劫。开庭时,考虑到小阳刚满16周岁,又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具备监护条件,遂对其判处缓刑。过段时间后,小阳的思想有些波动,又有一些不良的迹象,父母一筹莫展,找到了韩树坤。韩树坤了解情况后,多次找小阳谈心,帮助他分析思想动态,帮他重新树立人生的理想,帮他找书籍学习,戒掉网瘾,经过耐心地帮教,小阳走上了正规,还找到了工作,小阳的父母也露出了笑脸。
2006年2月,韩树坤被任命为刑二庭副庭长,负责少年法庭的具体工作,为了使未成年人犯罪率降低,他主持召开了由政法委、关工委、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挽救失足青少年”座谈会,共同探讨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帮教措施。
为了把少年法庭的工作干好、干细,他还专门为失足的未成年人建立考察档案,定期对他们进行考核,并与其监护人签订帮教协议,定期到被考察人家中进行家访,让被考察人定期交思想汇报,他还与各街道的各个社区、各学校联系,建立了针对未成年人的立体帮教网络,开拓了乌市地区帮教失足青少年的新思路,开辟了帮教失足青少年工作的新天地,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韩树坤以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护卫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的奉献着,体现了一名人民法官对失足青少年的无限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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