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学准则、见行动”活动
乌市工商局
本报讯(通讯员 富成军)近日,乌市工商局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用1个月的时间在全局干部中开展了“学准则、见行动”活动月教育。
乌市工商局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3章18条做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的具体规定划分为3个阶段的内容逐项落实,要求各支部结合部门实际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为使“学准则、见行动”活动取得实效,乌市工商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基层党支部学习与党组中心组学习结合起来,把对《廉政准则》的学习与贯彻落实“六项禁令”和“八条禁令”结合起来,与学习全区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精神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构建惩防体系,与目前红盾护农行动结合起来,通过支部学习、专题辅导、集中培训、座谈讨论、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使全局干部准确理解和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明确什么必须遵守、哪些不能做,从而使学习《廉政准则》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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