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家庭纠纷促和谐
本报讯(刘忠 马玫瑰)日前,乌市司法局义勒力特司法所与和平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一起因家庭琐事引起的纠纷。
乌市义勒力特工作部某嘎查的王某某家中,公婆与儿媳之间因琐事经常发生纠纷。公公经常借醉酒状态辱骂儿媳。儿媳李某某不堪忍受,几次找到有关部门解决但都没有结果。不久前,一气之下跑回娘家不肯再回婆家。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李某某的遭遇后,先后几次到其娘家和婆家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互不相让,各说各的理,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地做双方的说服工作,通过讲道理,讲法律,使双方认识到自身所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认识到争吵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有通过冷静和平的方式才能解决问题。日前,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分家协议,儿子儿媳和孩子三口人分家另过,但考虑到儿子儿媳一家人没有房子住,王某某自愿拿出6万元人民币作为给儿子儿媳盖房用款。双方签完协议后,都表示以前自己有过错,今后虽然分家另过了也要更加和睦相处,儿子儿媳也表示将来父母岁数大了愿意赡养二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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