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润无声 红盾有情诚为民
开篇语
为全面提高全盟工商系统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按照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部署,盟工商局从2010年3月至2011年10月在全盟工商系统开展“工商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该活动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为载体,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为目标,着眼服务大局,创新服务理念,加快职能转变,集中解决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为兴安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向全盟各界全面展示盟工商系统在履职尽责中开展的工作,本报将开辟专栏对盟工商系统争创“工商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进行系列报道。
“2008年的时候,我种的玉米因为种子问题差点绝产,多亏工商局给我找回了公道,我得到了赔偿款5600多元。现在有了工商部门的种子留样备查制度,真要是种子质量有什么问题,我就可以和种子经销商讨个说法,这留样袋虽小,作用可大着呢!今年我不用再担心种子种到地里出苗儿不好影响产量了。心里有底了,干活也格外有劲。”突泉县农民赵伟全对工商部门实行的种子留样备查制度非常赞同。
赵伟全是突泉县太平乡马拉湖村的村民,今年他种了70亩的高产玉米。突泉县工商部门实行了种子留样备查制度,并在全县农资经营户全面铺开了先行赔付制度,经营户一旦有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情况,农民的损失将直接从先行赔付保证金中扣除,这让老实巴交的赵伟全心里比以前踏实了许多。
突泉县工商局不仅积极推行种子留样备查制度和先行赔付制度,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该局还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媒体向农民发出购买农资商品警示,提醒农民在购买种子、化肥时要索要合格证、信誉卡、发票等内容,并公示了举报电话。并在村委会、专业合作社等与农资购销活动密切相关的地点张贴宣传单,张贴到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经营处显要位置。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和执行“511”农资市场监管方式,即建立健全和执行“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农资市场巡查制度”、“农资市场监管预警制度”、“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度”、“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五项制度,为购买农资的农民发放一张“便民联系卡”和一份“农资识假七字歌诀”,向农资经营户和农民群众发放印有“农资识假七字歌诀”和各项监管制度的彩色喷绘图5000份,发放印有辖区内工商所及市管员举报电话的便民联系卡1800张。该局创新工作思路,推行了按品种归类编码的索证索票管理办法,让经营者按照进货顺序登记台账并编号,以台账流水号填写“口取纸”分别张贴到相应的证票册和实物上,做到台账、证票、实物号码“三点一线”,方便了监管查验,促进了农资市场的监管。
突泉县工商部门的这些举措只是今年全盟工商系统“红盾护农保春耕”行动中的一个缩影。全盟各地工商部门把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行动作为支持农业发展的有力措施、服务“三农”重要任务,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集中用力抓源头。全盟各地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工商机关登记职能作用,严查农资主体经营资格,进一步严把市场准入关口。结合农资经营者年检验照,对全盟1128家农资企业逐个进行审核,重点对经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经营者的前置审批手续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经营资格的一律不予登记。建立和完善了全盟农资经营户“经济户口”并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结合个体验照工作,加强农资经营前置审批,防范某些资质不齐的农资经营者混入市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严格规范农资经营主体,加强对辖区内经营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具等重点农资商品经营者的全面清查,对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和违反工商登记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及时查处。至4月底,全盟工商部门共检查各类农资经营企业1128户,取缔无照经营32户,农资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
集中用力抓监管。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服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全盟各地工商部门普遍实行了农资市场监管“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层层签订《农资市场监管责任书》,形成层层抓落实、级级有分工、人人有责任的监管责任体系。督促农资经营单位建立了“进货、销货台账,进货、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的“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完善了进货索证索票和销售登记备案与承诺追溯制度,确保农资商品经营处于工商部门的全程监控之中。
同时,建立健全了农资商品质量追溯制度,全盟农资产品实现了进货渠道可查、经营环节可查、产品流向可查。强化农资经营者责任制,鼓励和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做到诚信经营。各旗县市工商部门认真贯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内部和外部协作,整合工商执法力量,实施局、所联动执法,紧扣农时,在各基层工商所设立了专门的农资市场专管员,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明确目标,责任到人,防止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领导缺位、执法缺员、责任缺失、制度缺漏等现象的发生。在此基础上,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采取拉网排查、重点抽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全面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控力度,重点做好“四查四打”,即查农资商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查农资进货渠道,打击制假窝点;查农资广告,打击虚假宣传;查农资商标,打击假冒侵权。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重点检查农药、化肥、种子、农机等农资商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对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分别采取责令下柜、退市、召开质量通报分析会和依法查处等措施,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和消费警示,曝光假冒伪劣和严重不合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据不完全统计,1至4月,共查处各类农资案件130余件,有力促进了春耕生产的开展。针对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盟工商局与盟质量计量检测所联合设立了“红盾护农协作检测室”,集中开展了化肥监测工作。1-4月,共抽样检测化肥124个批次,对其中检测不合格的化肥正在进行查处。
集中用力抓维权。全盟各地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设立在各村、乡、镇的204个“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解决因农资消费引发的投诉。在每个“一会两站”站点都设立了一个红盾护农工作站,聘请一名红盾护农联络员,设立一块红盾护农宣传栏,举办一期红盾护农知识讲座。做到了网络建设无盲点,村村都有投诉站,使全盟农民权益维护工作基本实现了“机构不断层,责任不缺失”。以维权站点为基点,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拓宽、畅通、方便农民群众的举报投诉渠道,为农民群众提供“零距离”的维权服务,做到投诉不出村,维权不出屯。
在加强“一会两站”建设的同时,各地都建立了农资案件的快速查处机制,要求在接到群众举报的1小时内赶到案发现场,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及时解决农资消费纠纷。并延伸12315服务领域,开展12315进乡村、进集市、进市场、进门店、进农户、进田头活动,及时受理农民举报、投诉。群众普遍反映:过去购买农资商品真假难辨,担心;发生纠纷责任难分,闹心;买到假货退赔难办,烦心。现在放心、省心、顺心多了。
集中用力抓服务。为促进放心农资供应,进一步完善经营者的自律制度,全盟各地工商部门积极引导骨干农资经营户在农村发展连锁加盟经营店,引导经营者降低成本、稳定价格。积极鼓励诚信农资经营户开展农资下乡进村屯活动,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农资经营成本,确保农民用上便宜、质优、实用农资。各地还在辖区内全面展开农资市场商品准入管理,要求经营者健全和完善“七项制度”,即农资留样备查制、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制、农资商品检测制、农资商品信用分类监管制、“农资经营档案”和“农资信用分类监管台账”、重要农资商品准入制、“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农资商品连锁经营制、农资市场长效监管制,并悬挂上墙。通过建立经营者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机制,达到监管关口前移的目的,营造农资市场放心消费环境。
集中用力抓宣传。为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打假护农氛围,全盟各地工商部门以多种形式加强农资经营宣传教育,利用当地多种媒体,对“红盾护农保春耕”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工商部门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综合情况,扩大“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的影响范围和力度。组织农资经营户代表进行诚信经营承诺,组织农资经营企业进行农技知识宣传,及时提醒农民群众到正规农资经营门店购买农资,不购买走村串户的游贩销售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农资商品。各地还积极采取送法下乡、设立农资宣传专栏、举办农资经营户培训班、派发农资知识宣传资料、在农村和农资集散地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等措施,增强经营户依法经营、农民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的意识。至4月底,全盟工商系统共向农资经营户发放各类农资经销货台账3000余册,印发农资法规宣传册8000多份,出动农资巡回宣传车辆76台次。
对于今后的“红盾护农保春耕”工作,盟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永强表示,全盟工商系统将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任务,着眼于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前移监管重心,真正解决农民“投诉难”的问题;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信号,着眼于服务农业生产,加强市场监管,真正解决农资“打假难”的问题;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标准,着眼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真正解决农村“普法难”的问题。力争使工商部门的“红盾护农保春耕”工作达到政府、农民、经营户和执法主体“四满意”的效果。
·驻站记者 马福生 通讯员 田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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